“剩女”这个词,本身就意味着羞辱。/《剩女》 中国女性的婚育决定权,似乎一直没能掌握在自己的手中。 近日,因为一则《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》(征求意见稿),社交媒体上掀起了腥风血雨。 不少人认为,这样会导致大量外国人口涌入,使得本就稀少的适龄女性加速外流。为此,有人甚至发起了#中国女孩只嫁中国男孩#的话题。 然而中国女性在日常生活中所受到的保护,到底有多少来自于中国男性?人们所担忧的,究竟是女性的人身安危,还是男性的婚育难度?
整个社会,都在利用女性的柔情、善良、包容,逼迫她们牺牲自己的正当诉求,为传统观念的权威性乃至社会的稳定性做出牺牲、付出血肉。
别忘了,在此之前,被称为“剩女”的中国适龄女性,可没少受中国男性的羞辱。
最近,由以色列导演希拉·梅达利亚、Shosh Shlam等执导,历时4年拍摄完成的纪录片《剩女》(又称《中国剩女》)受到了广泛关注。
四五年前起意拍摄的作品,到今天依旧未能过时。相关链接的评论区里,感同身受者大有人在。这是创作者的幸事,却也是我们的不幸。
在眼下这个经济高速发展的中国,单身者依旧要为是否结婚、何时结婚而纠结苦恼,确实是不太说得通的一件事。
有观点亦指出,“剩女”问题的存在,本身就是一种倒退。
然而这个世界,并不是非黑即白、泾渭分明。
如果不曾生于一个物质条件优越、观念开明的环境,那么不管是下定决心坚持单身,还是身体力行贯彻到底,都要经历一场难于登天的漫长跋涉。
13年过去了
单身女性依然备受羞辱
“剩女”一词,在2007年被列入《中国语言生活状况报告(2006)》的171个汉语新词中。自此,媒体对27岁以上单身女性的羞辱,就未曾停止。
然而心态上的分水岭比这还要更早到来。社会舆论上的压力,让不少女性在25岁时就开始为婚姻焦虑。
对婚姻抱有期待的姑娘们,因忙于工作而无法接触到更多适龄男性,加之个人标准的进一步筛选,使得她们遇到理想对象的机会少之又少。
《剩女》一片中,三个受访者的年龄分别是34、28、30+。在世俗的眼光中,除了最后一位在一年内光速完婚生子,其他两位在人生大事的进程上显然已经落后。
其中,律师邱华梅(音)身上,几乎集中了所有单身女性可能遇到的困难。
在婚介所眼中,邱华梅不够美、年纪大、不愿意生育,就是有原罪的。而她所有的择偶条件,都因为她自身的水准“过低”而“站不住脚”,哪怕她已经是一位相对成功的律师。
贬低女性客户的价值,是不少婚介所首先要做的事。/纪录片《剩女》
她对另一半的要求,甚至没有包括任何物质条件,仅仅只是“受过良好教育,尊重女性,愿意承担家务”。
即便如此,也被红娘一句一句驳了回去,最终得出“选择婚姻就不可以选择不生孩子”的结论。
或许在急于提高婚配转化率的机构眼中,大龄单身女性就是打折销售的物品,只要选择了婚姻,就不配拥有任何生而为人的尊严。
婚姻法,是打离婚官司用的。/纪录片《剩女》
来自父母乃至家族的既有观念,也让她遭受到无时不刻的精神打压。
她的姐妹怂恿孩子喊她“光棍姨”,母亲觉得她找对象过于挑剔,父亲甚至将婚姻法的存在理解为每个人必须结婚的法律依据。
最后一句是不是很讽刺?但女性所经受的责备实在太过雷同,以至于我们在看到前面的场景时,都因习以为常而感到麻木。
一旦邱华梅据理力争,他们就搬出那套亲情绑架论,说自己养育她、支持她读书的辛苦,说家人因她不结婚所遭受的舆论压力,最后再上一通糖衣炮弹,柔声细语地表示这都是为了她将来的人生考虑。
多么熟悉的说辞。一套组合拳下来,即便是高知如律师,也止不住地抹泪。
这样的眼泪,多少中国女孩曾流过。/纪录片《剩女》
邱华梅不是没有努力过。和许多大龄青年一样,她也曾去相亲联谊,但始终没有遇到合适的对象。
对方要么不愿意恋爱,要么嫌弃她的出身,要么口口声声“不是大男子主义”、但还掩饰不住对家庭话语权的独占欲。
连去相亲角观望,都要被男方的长辈揶揄“律师太厉害”,被对方明晃晃的拒绝态度伤了自尊。
他们眼中的好儿媳,必须是逆来顺受的。/纪录片《剩女》
正如邱华梅对医生所哭诉的那样,“敌人太多,最好的办法是一边战斗一边撤退”。无法破局的她,选择出国留学,用一种“出人头地”的方式,消解自己不结婚的“不合理”。
在导演的口中,纪录片之外的邱华梅得到了一个圆满结局:不仅完成了在法国的学业,得以在德国定居,还如愿结了婚,实现了事业和家庭的双丰收。
然而,这个振奋人心的“后续汇报”中,依然暗藏着许多普通女性无法企及的幸运。
邱华梅胜利的前提,是即便出身于小乡村,依然能获得全家孤注一掷投入的资源。
而她的四个姐妹,不仅得不到更多受教育的机会,还只能囿于传统观念所要求的、早早踏入嫁人生子的人生轨迹中,成为与父权一起欺侮她的帮凶。
在我们生活的这片广袤土地上,有多少女性能成为邱华梅,又有多少人只能成为邱华梅的姐妹?
连“战斗”,都是要先“被挑选”才有资格做的事。
振聋发聩。/2017年中国纪录片《剩女,盛女》
即便有了斗争的资本,也未必能逃脱亲情与旧俗的束缚。
要么像28岁的徐敏(音)一样,因为过分顺从母亲而错过一段段姻缘;要么像30多岁的教授盖奇(音)一样,和比自己小、不算太高、农村出身的另一半结婚,并迅速生了孩子“糊弄一下他”。
整个社会,都在利用女性的柔情、善良、包容,逼迫她们牺牲自己的正当诉求,为传统观念的权威性乃至社会的稳定性做出牺牲、付出血肉。
类似的悲剧,曾经发生在邱华梅的母亲、徐敏的母亲、盖奇的母亲身上,也正发生在她们的女儿身上。
“剩”下来的中国女性
究竟挑剔什么
按中国目前的男女比例来看,剩男可能是更为严重的问题。
数据显示,目前中国男性人口比女性高出3400万。预计到2026年,中国15-29岁的女性中,每一位就相对应3名以上的男性。适婚年龄人口性别比例的失衡,是数十年都无法抹平的。
但是,不管是日常生活所见,还是媒体导向,我们都很少见到对剩男的批判。在数量上明显占据优势的女性,反而成了被诟病的一方。
如果要从婚姻最早的形态来看,感情深厚与否、双方观念是否一致等,确实是婚姻最不重要的问题。
在17世纪之前,英国上层社会的普遍观念是,子女婚配问题应由父母亲属决定,择偶标准以家族政治和经济利益为主。而早在16世纪,就有贵族通过与商人结亲的方式获取财富。
“父母之命媒妁之言”,也曾写在中国漫长的婚姻发展史中。不然,为何梁山伯与祝英台会成为时代的异类,因勇于抗争而得到世代传颂呢?
威廉·霍加斯(William Hogarth),《时髦的婚姻:婚约》( Marriage A-la-Mode:The Marriage Settlement),油彩画布,1743,藏于英国伦敦国家美术馆(National Gallery)。
在个人意志得到认可的当下,婚姻给个人乃至家庭的裨益,似乎已经不是人们首要考虑的问题。然而两代人观念的碰撞、新旧标准的拉锯,让婚姻问题变得无比复杂。
不少男性认为,自己迟迟找不到对象,就是因为女方对物质要求过高。车子房子票子缺一不可,丈母娘就是成亲路上最大的拦路虎。
但是,如果不是因为传统继承制度下,唯男方有房产等大宗遗产的继承权,女方又何必撒泼打滚要一套房呢?
在讲求门当户对的年代,假设男女持有遗产的比例普遍为80%与20%,那么双方只有来自两个经济实力相当的家庭,才能让婚后生活的水准与原先持平。否则,结婚就是一项赔钱的买卖。
更何况,在婚姻中另有所图的,绝对不止女性。
早年天涯有一神帖,一自称山西煤老板的网友老叵,坐拥太原一套400多平米的别墅、北京东三环一套126平米的房子、一辆奥迪A6和一辆路虎,要为21岁的女儿招上门女婿,响应者甚众。
但老叵在另一个版面则摇身一变成为浙江女富翁,内容大同小异,说要给儿子招亲。然而应者寥寥,回复内容无一不是嘲讽。
回到当下的语境,如果女性拥有了继承权,或靠个人奋斗得到了一定的资产积累,那么结婚找对象这件事会变得更容易吗?
也许不会,女性甚至会因此而放弃婚姻。
原因显而易见。丧偶式婚姻、丧偶式育儿,本就是东亚家庭的常态。当一个饱受工作重压的成功女性,下班后还要独力承担家务,内心的崩溃可想而知。
要知道,即便是在“妇女能顶半边天”的中国,女性也并不能获得完全平等的竞争机会。升学时的性别歧视,就业时的婚育歧视,都是她们向上攀爬时滚落的巨石。